購物中心的機電工作範圍及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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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空調系統的規劃設計一直就是商場購物中心最難的一部份,原因除了機電空調設計的邏輯對於像商場這種多變且不確定的需求難以適應外,我們現行法規審查制度的僵硬也是造成這部分工作耗時耗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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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技師為建築師的複委託,他們的工作內容通常不會在業主與建築師的合約裡詳細簽訂,建築師公會規定之標準計費方式有以下之規定:「建築師依法律規定須交由結構、電機或冷凍空調等技師或消防設備師辦理之工程所需費用,包含於本表所列設計監造服務費用內,不另給付」。意思是與建築師簽定的費用是包含結構機電空調等技師的費用,技師的工作由建築師來負責協調。

在單純的公共工程或住宅案裡這樣攏統的規定是可行的,但在商場(甚至一些設計介面複雜的工程案件),這樣的認定或說法經常無法執行,而且經常使業主與技師之間關係搞的很糟,除非在談合約時就將一些可預見的狀況先談妥。

商場的機電設計面臨最大的困擾是在規劃階段的設計需求量的預估,其次是在內裝設計師統裝區及公共區(乙工)設計完成後的變更設計,再來是招商後店家廠商(丙工)的設計審查及其設計總需求量的回饋檢討。

設計需求量預估的問題會出在沒有商場經驗的技師經常無法準確預估出商場實際電力需求量,技術規則或技師使用的規範所訂的需求量也不知從哪個星球抄來的,以致早期不同的技師事務所、或經營管理顧問之間在商場機電需量預估這塊所提出的數據幾乎南轅北輒。但這問題經過這幾年大型商場的開發陸續完成,有經驗的技師事務所也多少累積一些數據,但也端看這技師是否用心去使用這些數據。

商場規劃完成後,建築師會將商場圖面交給機電技師做機電方面的相關設計,然後業主會找到有商場內裝經驗的室內設計公司作商場公共區和統裝區的內裝設計,通常內裝設計師進場時間會在業主大致知道他招商的商品規劃之後,這個時間點通常是在開幕前二年或再晚一點。而商場承租戶的機電末端設備實際需求和定位總是拖到開幕前幾個月甚至開幕前幾星期還在調整,這是因為承租戶進場裝修總是非常接近開幕日。這幾個單位工作在開始的時間上有相當大的差異,但在結束時間點卻是一致的,導致機電技師在作整體的統合工作上會做一些虛工,除非事先談好,否則這將會產生大量的變更設計費用。

開幕前廠商內裝設計圖有關機電設備之圖審通常由業主自理,但要將這些店面的送審圖彙整並回饋到主系統,如果有必要還須調整主系統,是需要機電技師的協助和負責,這又是一件額外的工作。機電技師與建築師之間的合約關係如何業主或業主方代表很難掌握,業主要(透過建築師去要求)技師作事,除非有很良好的互動關係或很清楚的合約關係或付出大筆變更設計費,否則經常會弄得大家不歡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