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中心廁所的規劃與設計

還記得微風廣場購物中心在開幕不久,斥重資在地下美食廣場打造一組貴婦廁所,此舉在當時還造成轟動,博得很多媒體版面,同時也宣示了微風頂級客層的定位。

所有購物中心、百貨公司或大賣場的經營者都會一再強調廁所是商場服務品質的指標,沒錯,廁所是一個地方文明的表徵,但很可惜的是很少開發團隊在商場規劃階段或設計時就很仔細去檢討廁所的設計,更糟的是我們的商場設計師(尤其是建築師)都把廁所丟給最初階的小設計師去處理,其結果就是顧客們需忍受許許多多不方便和不合理的廁所空間。

廁所規劃首先要面對的是「廁所總量」問題,過去我們的建築法規在廁所數量的規定是非常的不合理,法規要求的量遠遠超過實際需求量,尤其是在規模很大的賣場這問題更加明顯。所幸在這種不合理的制度下總會訓練出很多能夠解決問題的建築師,例如將大量廁所放在地下室或很偏遠的地方。其次是「男女便斗的比例」,這跟男女性別使用廁所的時間長短有關,常看到一些公共場所,女廁前排一條長龍,但男廁使用情形就還好,這就是因為法規設計者只想到世界上男人和女人比例大約為一比一,卻忽略女人使用需要更長時間的結果。

再其次是「蹲式還是坐式」,很多人喜歡是用蹲式馬桶,很多人喜歡坐式馬桶,也有很多人喜歡蹲在坐式馬桶,問一問女性朋友他們就有很多痛苦的經驗可以分享。這問題跟商場所在地點和定位有關,這也跟商場清潔服務有關。在都市裡習慣於坐式的人多一些,二線城市蹲式的就比較合用。「蹲式還是坐式」當然還衍伸出許許多多技術層面上的問題,例如空間大小、汙水管要如何預留,安裝的結構問題等等。沒經驗的設計師做出來的結果就是一再修改,結構樓板一再洗洞。

欠缺「隱密性」是廁所設計經常犯的毛病,從中崙大潤發的電動走道上就可看入口處旁就有兩間廁所,門扇大開,裡面一排男子面對小便斗,還有一排女人在排隊等廁所,對旁邊來來往往的人視若無睹。在數以千坪或萬坪的商場如果說連廁所玄關空間都挪不出來,這商場總體是毫無品質可言。

再其次是「洗手台、烘手機、擦手紙的位置」,想想看你是否經常有經驗當你洗好手了,但卻找不到擦手紙或烘手機,結果濕手需要擦在裙子上褲子上,或拎著兩隻手走到廁所另一頭烘手機的地方。結果那廁所地面真的能看嗎。至於廁所是要提供擦手紙還是烘手機、乾手機,這問題見仁見智應是因商場定位而決定,較高定位的商場多提供擦手紙。

「廁所門把手」的設計也是大學問,我個人一定盡量不碰廁所門把手,尤其出廁所一定是用腳去踢開廁所門,我不喜歡去碰那個永遠濕濕的沾滿細菌的把手,所有細心的人都會有同樣感覺。那麼鎖門把手、鉸鏈、開門方向應如何設計,甚至要不要有門,絕對是要有經驗才能做好。

廁所內裝所選用材料也是有很多值得探討的地方。有些內裝設計師習慣用較有設計感的較貴的材料,問題是施工的工班卻是一般商場的師傅,在開幕的時間壓力下施工品質根本無法控制,所呈現出來的效果和使用一般建材的沒差,只是業主的營建經費就這樣白花花的浪費掉。相反的,有很多廁所選材和營運維護也不花心思,看起來舊舊的,髒兮兮的加上牆上總有那幾盆塑膠假花,像極路邊的公廁。要做好廁所還真的不是那麼容易。

天花機電

購物中心內裝管理的機電介面

 

很多購物中心在承租店家開始進行內裝設計甚至到進場施工時主體工程都還在趕工中,營造廠無法也無能在這時間點提出一套他的機電承包商的施作圖。在店家進場的內裝設計說明會業主的內裝管理室只能提供承租店家機電技師的基本的設計圖,和內裝設計規範上一些有關租約介面上的敘述。這情況下其內裝管理工作就會面臨一些困難:其一是欠缺機電施作圖,出租人無法很明確的將物件清楚的點交給承租人 (常常聽到的是機電部分就現況點交),造成出、承租人在租約上一些模糊或爭議的空間;其二是欠缺這樣的圖說或資訊,承租店家的裝設計師也無法很清楚的交待他的機電設計圖,造成商場日後現況和圖說無法吻合的困擾。

從管理層面探討,合理的工作流程應是購物中心出租人的營運單位先就出租的店面研擬出租約的條件和工程介面,這些租約面上的資訊須完整的傳達給他的內裝管理室,作為日後店面點交給承租戶的依據,另一方面內裝管理室亦依據該資訊責成營造廠完成點交時需具備的事項,同時依據營造廠提供的施作圖或竣工資料,針對每一承租店家製作成「切櫃圖」或稱「白圖」,在內裝設計說明會時交給店家以為店家進場點交的依據,並用以作為他的內裝設計的基準。設計師就依照這套圖的範圍去作設計,和進行審查,並施工和驗收。這樣的流成才能確保日後內裝管理的工作得以落實。

商場機電介面
商場機電介面

重點是商場的機電二次側 (從機電主幹管到承租戶的盤體部份)營造廠就是要有清楚的施作圖且照圖施作,有清楚的紀錄才能有清楚的點交成果,承租戶的機電末端設計才有依據,其後續承租戶的內裝圖說審查和驗收才能得以落實。

 

購物中心的機電、空調、消防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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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中心機電、空調、消防的設計、發包與施工經常是開發業者最無法掌控的一環,一方面是因為在規劃設計甚至施工階段,業主營運招商單位對於機電空調甚至消防的需求經常都還沒辦法有一個明確的定論,這是商場開發本來就存在的特質。另一方面是機空消從設計到發包有太多系統涉及業主營運管理單位的使用習慣或經驗、技師或設計單位個人的主觀的偏好,因之在設計發包甚至到施工的執行過程,其衍伸出來的問題與爭執就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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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是否可一次到位

傳統上機電空調消防設計的工作邏輯是由小到大,先知道每一空間的用途,推算出每一空間的需求量,再集合成每一區塊、每一樓層及整棟房子的需求量。技師沒辦法或者是說檢討不允許先有整棟房子的需量再往下分配或調整到每一空間的需量。因之從技師的立場而言,末端的需求沒確認(招商平面沒確定)他們的設計工作就無法落實,也就意味著他的設計圖要畫(修)好多次。從業主專案管理單位的角度而言,商場各業種機電空調需求量在業界已累積相當的經驗值,每一商場只要商場定位及大致上業種分配明確,機電設計就可有十之八九的把握,剩下的就是調整,而調整是一直都存在的工作,圖面修改不等同於設計重作,商場設計的工作本來就應包括這些修改。

設計要做到什麼程度

其次機電空調消防設計圖要畫到什麼程度?首先,使照消防檢查是商場開幕必要的條件。消防在各階段的審查和檢查有明確規範,變化也有限,業主專案管理單位會要求消防技師應該把圖畫完整送審,發包與施工也應一次到位,並取得使用執照與營業執照,所有現場配合零售承租戶施作的調整都應控制在法規使照變更容許範圍內。通常我們會要求所有零售承租戶非有必要不得更改消防灑水頭位置,且修改由原有消防包商負責套繪及施工,以及消防審查,由它負責取得使用執照與營業執照,這是商場準時開幕應有的作法。

機電空調設計繪圖就有一些不同,通常在商場開發案到送照、發包完成時,實際的招商作業都還沒開始,有大部分設計平面圖都只是以模擬的櫃位分割圖製作,與實際招商結果的多少有些差距。他們所完成的發包圖說實際確定的就是建築物的主幹管,其餘範圍都存有變動的可能,充其量也只是用來作為日後修改或變更設計時工程款計價的依據。因之會有技師主張他的機電設計只到主幹管 (俗稱一次側),其餘的仍有變動可能就另外再協商作追加工作,甚至有技師甚至會主張既然工程都已發包,依照合約或慣例他這部分的工作已經做完,其後續修改動作都屬變更設計。

從業主專案管理的角度而言,如果建築設計費包括整棟建築物的系統,這些設備系統的設計包含到支管和出口 (俗稱二次側) 都應是技師的工作,況且技師責無旁貸需負簽證責任,將設計繪圖責任轉嫁給施工廠商對業主是不公平而且有風險。

理想的作法是機電技師的工作應包含將機電空調管線設計到每一承租戶櫃位附近指定點,原因是當設計發展到可以送照的程度,它所有的需求應都可反映在設計圖面上,包括主力店位置,每家店面的分割,等等。機電當然可以設計到每一商家的定點。承租戶進場要如何作端的設計,就依照內裝設計規範的機制處理。最後再整合到竣工圖上。如果技師因此需要一點變更設計費用其實也是合理的,當然在專案整體進度安排得宜的狀況下,機空消變更的幅度就會小很多,技師的人力成本也會大幅減少。

購物中心的花車設計

購物中心花車
購物中心花車

在商場開發案評估時,少有一開始就將花車的收入計算成為營運的一部份;在空間規劃時,也少有刻意對花車有事前的想法,以致花車總是被用來作為填充剩餘空間的措施,甚至有時為了衝坪效,商場會以大量增加花車作手段,這樣一來花車不但佔據了法規規定的走道寬度,其所呈現出來的商場環境就是像菜市場地攤一樣,不但影響到商場的景觀,到頭來甚至也沒有真的對營收有所幫助。

傳統上,花車(kiosk)通常位於一樓主走道或其他樓層橫跨挑空區連接走道中央的固定設施,有小部分商場或因防火法規、逃生動線的考量,以推車或其它可移動亭子的形式呈現。kiosk通常有固定的商品,最常見的例如小首飾、化妝水面膜、T恤太陽眼鏡運動帽、行動通訊、手機修理包模等等,在美國這些廠商有大部分還是連鎖商,從美東到美西大部分都是同樣的商品。Kiosk 既然是一個成熟的,有固定廠商的商場營業項目,它的評估、規劃就不能用本地常見「到時候再說」的方式去看待。這想法值得我們借鏡。

從空間規劃角度而言,無論花車的設計如何變化,花車佔有一定的空間。除非特地規劃留出空間,好的商場平面設計是不應該有剩餘的空間大到臨時去塞進花車;(如果有剩餘空間出現,應該先去檢討平面把它變成可實際出租的櫃位空間,而不是不負責任的用花車填塞,不是嗎?)。再者,法規規定的公共走道寬度或許對某些商場經營者來講是太寬了點,但要在走道裡加進一個花車,也有消防安全上的顧慮。

花車是小東西,但設計上還是有很多專業上的眉角要注意。購物中心花車通常是交給內裝公司作設計、承包,如果有國際公司參與設計時,我們也會將這一部分簽約給國際公司,要他們提供設計意象;也有業主會拿給作平面設計、指標設計的設計師發揮創意(不很合邏輯的做法,參考一下就好)。事實上花車設計除了有美觀、創意的考量,通常性的機能、管理上的考量更是關鍵:供電、收銀機POS問題是在作平面規劃時就需納入考量;營運時貨品如何貯藏?閉店後貨架要如何收起?如何遮蔽?如何保全?如果位於挑空區,櫃位從上方角度看下來是如何呈現?萬一沒有廠商空櫃要如何處理?這些都需要有經驗的設計師充分與營運管理人員溝通才能有周全的設計。

購物中心的停車收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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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中心停車場的設置是為了服務顧客而不是為了賺錢。在市區或人口密度較高的地方,停車場收費是為了方便管理,因為你不希望你的停車場成為附近社區居民或辦公大樓員工的免費停車場。停車場如果要收費就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收費金額,一是收費系統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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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停車費用收取方式可以是單一的費率並依時間累進,例如停車前一小時收取五十元,以後每增加三十分鐘加收二十五元。停車時間愈久,交錢愈多。有些購物中心為了服務顧客但又要防止非消費目的的停車,會將上述這種收費方式修改以達成他們的目的。例如我到過美國羅德島州的一家購物中心,停車少於三小時只收費美金一元,但超過三小時未滿四小時就收費美金五元,超過四小時未滿五小時就收費美金七元。因為,我猜,他們覺得通常到購物中心逛街購物都會少於三小時,超過三小時那可能就是為了別的事情來此停車,他就用高停車費來嚇阻。

單一費率的停車費收取方式從做生意的角度來看並不具挑戰性,因為這樣作對那些消費金額多的顧客並沒有特別的禮遇。在這邏輯下,購物中心常用的收費方式是依據顧客的消費金額多寡去折抵停車費用,例如停車費仍採單一累進費率,但顧客在購物中心每消費一千元就折抵五十元,顧客消費越多停車費折抵越多,他的停車費就付的越少。在早期購物中心多利在顧客服務櫃檯用人工去做這項折抵工作,客服人員會將顧客提出的消費單據作加總,然後依照金額給予折抵。現在科技進步,上述工作就由電腦取代,顧客只要在每一消費點於消費同時出示停車票卡,每家店員將消費金額與停車卡號一並輸入,購物中心的電腦就將這筆消費連同停車票卡號碼紀錄下來,等到要繳停車費時,電腦會將該停車票卡持有人在購物中心所有消費的金額累計加總並依設定比例扣除停車費。

單一費率的收費不需很複雜的設備系統,每一台停車收費機都能獨立去做這樣的運算,市面上有很多設廠商都可提供。但如果要顧及到消費折抵,就需將停車場收費的系統連接到購物中心的電腦系統,由電腦系統的資料庫去計算折抵金額,其所影響的設備就包括購物中心每一家商舖的收銀機、購物中心的主機、每一停車收費機還有它們之間的資訊連線,還有資料庫運算程式。這樣的系統就須有較高額的設備成本與訂製的電腦程式及停管設備的配合,這幾年這樣的電腦處理已是標準的配備了。

宜蘭的「蘭城新月廣場」是一個結合購物中心、量販店、旅館的綜合開發體,他的停車付費計算方式可想而知就更複雜:量販店的消費折抵比例和購物中心的不同,而旅館客人只要訂房他就可以享有免費停車,這些顧客持有的就是由同一發票機發出的停車票卡。所幸這些不同目的的票卡都是可以交由電腦系統去運算,只要程式設計對了就好了。
 

環球購物中心停車場

購物中心的停車場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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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是購物中心必要性設施,停車場的規劃、設計從一開始就是整個開發案的重要議題,舉凡停車進出口位置、動線、停車場與商場之間的關係、停車數量、柱位跨距,等都是要在規劃伊始就考慮清楚,概因停車場是顧客進入商場購物中心的第一印象,停車場設計得宜與否關係商場營運至巨,需謹慎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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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中心要提供多少數量停車位,是停車場規劃首先要面對的問題。首先,這數量必須符合當地相關法規的規定,例如商場每100平方米需提供一個車位,其次當地政府審查單位或審查委員也有他們的要求,然而這些要求都不太科學,甚至很不合理。其次,交通專業顧問他們也各自有一套計算方法,他們根據對一個地方長期調查累積的經驗與其他個案資料作為計算基準,但這也是推測,有時也只是拿東瓜來比西瓜。有些購物中心的營運顧問或是營運公司也會對停車數量提出他們營運的經驗值。甚至有業主會雇用工讀生在基地附近找一個類似規模的大型商場作出口流量調查。這些無非是要從各個角度來檢討購物中心合理的停車需求

停車場的量體相當龐大,因之其位置在購物中心整體規劃上更顯重要。在郊區當土地取得不是那麼困難的狀況下,大多開發者會選擇地面停車,將購物中心以一片車海圍住。在寸土寸金的城市裡,停車場可以是獨立的結構體,當然也可以將停車場放在購物中心的地下,或將停車場置於購物中心的上面。這些選項的最大考量因素就是工程造價:地面停車場造價最便宜,開挖地下室其造價當然遠比地面結構來的高,相較之下業主不會選擇開挖地下室來作為停車場。這是為麼有量販店業主會將停車場設在商場以上樓層的原因。

購物中心的停車場設計要簡單,不要拐彎抹角,不要有奇怪的停車方法,不要想盡辦法塞停車位,車位要儘量寬大。購物中心的停車場不同於一般辦公大樓或是住家停車場在於使用者對購物中心停車場的狀況熟悉度遠不及自家住宅或辦公大樓的停車場,住宅或辦公大樓使用者或者有固定停車位或者他每天都得進出一兩次,他對停車場瞭若指掌;其次購物中心轉換率遠比其它用途的停車場來的高,當然肇事率也高。這些一大堆因素要陳述的重點是:千萬不要給顧客出停車技術上的難題。

我曾經遇到一個停車場設計顧問,告訴業主說我規劃的停車場經過他的整理可以增加一成的停車位,結果他將法定的車位都改成小車位,將車道變窄,將不可能停車的地方都畫成車位元,這些方式都不足取,因為造成使用者的不便或停車管理上的困難,甚至違反相關建築規範,最終還是業主的問題。

停車場進出坡道亦是重點,坡道當然是越緩越好,通常我們會要求1比10或1比8,建築設計法規上有坡道斜度的上限1比6,有些建築師為了節省空間或為其它理由,將坡道作到法規能容許最大斜度,這看起來很聰明,其實是很不負責任的作法,要知道車道越陡越不容易使用,就越容易引起顧客不滿。有些停車場進出坡道使用雙向車道,顧客要在狹窄的、彎曲、陰暗的雙車道小心的避開對向來車,那是很難的一件事情。

行人動線和手推車動線規劃是購物中心規劃的特點,購物中心停車場使用的行人流量大,如果購物中心停車場允許大型賣場的手推車進入,手推車的動線或手推車的行走空間就要留設出來,手推車停放的碼頭也要留設出來。甚至我們會在行人動線和車行動線交會口作特別的警告標示,或地面處理,希望將一些粗心的小車禍減至最低。

停車場指標和樓層指示系統的作用是讓停車場的顧客很容易的知道行進的方向或找到車位,當他停好車子,他可以知道並且很清楚的記得他是停在哪裡,當他購物完畢他知道到哪裡取車子,並且很清楚怎麼出去。有很多方式可以去達成樓層指示:例如我們會將不同停車樓層的柱子油漆以不同顏色標記,紅的代表地下一層、綠的代表地下二層…或者將同一樓層柱子以不同英文代號區分,A1、B2等等,這樣客人停車就可以記住他是停在何處。不過要知道標示系統雖然很重要但遠不如一個動線設計良好的停車場,一個設計不良像迷宮一樣的停車場就算有一流的指標系統也是沒有太大用途。

停車場需有一定程度的環境照明,這是確保顧客安全的基本條件。在停車場設計手冊通常建議商場的停車場最少應有100LUX的照度,事實上這是相當低的需求。停車場照明的重點應注意將照明分配在車道附近、且沒有特別暗的死角。其次是如何在重要的地方適當的增加照度,以提高使用者的注意。例如在入口處、樓梯附近、電梯梯廳附近、殘障車位附近加強照明都是應該作的事。

停車場通風是另一項機電難題,尤其是地下停車場,當密不通風的空間塞滿散發引擎熱氣的車子,那空間溫度真可是令人難以忍受,如何將熱氣有效率導出地面也是需要有事先的考慮。

購物中心的燈光設計

購物中心商場燈光規劃設計要考量的無外乎是 商品的展演效果。

商場燈光設計首先要考慮的是照度,這議題已討論過很多次,有興趣可以參考商場燈光照度的文章。

其次是光線的顏色或稱色溫,不同商品需要不同色溫燈光照射,某些珠寶櫃需要白光,例如飾品區因為白光會讓銀飾或水晶顏色更清晰,一般服飾需要黃白光(實際上你要怎麼叫都可以),讓服飾的顏色儘量與在太陽光下的環境相近,家具家飾就要較暖和的黃光以營造溫暖的氣氛。用比較專業的說法,我們所說白光通常是指色溫在5000K至6000K,黃白光是指色溫在3500K至4000K,黃光是指色溫在3000K。

再者是光線的聚光程度,有一些商品擺設方式不需聚光效果,例如吊掛衣服的壁櫃,或者大型家飾,有些商品陳列方式就需要聚光燈,例如矮的檯面、玻璃櫥櫃等。至於統裝區在何處會出現高櫃,在何處會出現矮櫃或檯面,這就要靠商場設計師和內裝管理是成員的經驗,所幸招商或內裝從業人員,對每一業種的商品甚至對某種品牌的展演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只要找對人,燈光就不至出錯。

燈具型式也是考量的重點,燈具會因光源的進化而改變,科技進步使光源越做越小,燈具也越來越小,原來看起來笨重的燈,有了LED光源後,現在可以用很小的燈具就可做到,也因為條狀LED燈源的普及許多帶狀燈槽和流明天花都變可能

從商場整體規劃的角度來看,統裝區的燈光是由業主提供,業主在統裝區的燈光有絕大的主導權,也正因如此在設計統裝區的燈光,設計師與內裝管理室成員就必須更加謹慎,畢竟統裝區店家需求各有不同,貨品陳列也各有不同,不同的商品陳設需要不同的光源照射。要規劃一個能適合各店家需求又不失整體性的燈光實在不容易,尤其是萬一店家覺得統裝提供的燈光不適宜而要求額外增加照明,就會很麻煩。

自裝店家要如何裝修他們的店面,要如何設計燈光,原則上是自裝店家自己決定,有的店家戶喜歡明亮,有的店家喜歡暗暗的。「承租戶設計規範」通常沒有刻意去規定他的照度應達什麼標準。當然出租人業主也不希望一排店面,同樣的商品,有的店面很亮,有的卻是暗暗的。

在「蘭城新月」「承租戶設計規範」我們提出一基本的照度需求:「一般壁櫃送審時須檢附使用之燈具規格表,且平均照度每平方公尺須達600-800 lux」。這條規定是在規範承租戶的內裝燈光照度,這是基於一個假設:走道等公共區的照度是500-600lux,店家的照度稍高於公共區照度,加上照在商品上的重點照明,這樣的燈光規劃應可充分表現店家的商品。

通常店家所雇的設計師對該店家商品都有一定的了解,要如何規劃燈光雖然不是業主內裝管理室的主要問題,但如何在規範上在圖審上要求承租戶內的照度,使得後來進駐廠商都能有一致的表現,應該是內裝管理室在審查店家的內裝設計要注意的議題。

購物中心店招

購物中心的店面及店招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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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中心的店面櫥窗或壁面櫃的招牌設計關係到顧客在商場的購物經驗,如果每一家店面、商品展示與招牌設計都各有特色,那麼商場的給顧客的整體觀感就很令人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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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中心店面櫥窗及壁櫃的招牌設計是由「內裝設計規範」所規範,通常設計規範裡會有特別的條文規定個別商家的店面應該留設至少多少的視覺可穿透的開口、店招設置的範圍、是否能突出承租牆面線、形式是否可為燈箱、是否允許霓虹燈等。通常購物中心會在公共區走道做天花、和承板燈(間接照明),並規定招牌設計就在承板燈之下,這時店面招牌再怎麼設計,其整體效果將都不致太差。相反的如果商場只提供廠商很簡單的分間牆和店面吊板,也沒有特別規範承租廠商要如何裝修自己的店面,商場內裝品質就很難控制。

在經營團隊比較用心的開發案,「內裝管理規範」討論的事項可以很多,很細。開發業主可以藉由很多細微的規定控制商場店面整體的感覺,例如規定店面距承租線一定距離內(例如1.2公尺或1.5公尺)應有櫥窗的設置或規定商品的陳列方式,以確保客人在逛商場時看到的都是精心陳列的商品;也有經營團隊完全摒棄櫥窗設置,因為設有櫥窗的店面總有句客人於千里之外的感覺。

有一些定位較為平實,開發業主為了確保商場的一致性,會將整個商場的店面及招牌都做好,廠商進駐時只需在招牌上貼上自家的店名或LOGO,如此商場就少了一些在設計上可以爭奇鬥艷的機會,但在考慮到進駐廠商素質有高有低,這樣的作法有時卻也算是一個能維持商場整體形象的方法。


定位比較高的商場承租場商也會較注重他們自己的門面,開發業者是不需太操心於這些店家的店面與店招設計,較極端例子是在國際精品店,通常國際精品店有世界統一固定的門面形式,他們非但有國際設計師做設計,而且都非常強勢,他們有時根本不遵照業主提出的設計規範,有的還要求業主修改非他們承租範圍的設計,甚至干預建築物立面等。

反觀在一些對內裝不是太講究的商場,開發業者經常將公共走道區天花都省了,只將樑版結構體、機電空調消防管線漆黑,加上燈光照明不足,且大都承租戶對門面也不是太講究,也沒去想加照明等,那整個商場的店面線就會顯得黯然無光,這種情形下多少會影響到商場的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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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中心內裝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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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裝設計規範的真正目的不應是在「規範 」 限制商場承租廠商設計師應該做甚麼、不能做甚麼、LOGO 招牌要多大、哪裡不能擺道具等。它的重點應是在引領這些櫃位的設計師,告訴他們購物中心整體要傳達給顧客甚麼樣的訊息、甚麼樣的空間品質,讓他們的發揮專業能力與開發業主的設計師共同創造一個更有特色的構物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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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中心內裝設計規範是用來告訴自設櫃店家如何設計他們各自的店面,使商場內裝有一個整體的、和諧的呈現。內裝設計規範內容包含店面的裝修:開口部的大小、範圍、店招的位置、設計、顏色、燈光等,也包括店家室內裝修:地坪、天花材料、燈具和櫥窗位置、擺設等。當然也包括技術部分內容,提供的用電量、開關箱、電源插座位置、POS、空調風管位置等。此外內裝規範也包括送審程序、送審內容、法規限制等,這些內容視商場經營者希望將商場塑造成什麼樣子而定,有的可以很簡單有的可以很詳細。

內裝設計規範
店面的內裝設計規範
shops at prudential center
shops at prudential center

在一個管理嚴謹的購物中心內裝設計規範是一個進駐店家的設計師必須遵守的原則,波士頓的 Prudential Center 購物中心 完工已超過20年,今天它的店面設計仍遵照既有的規範。

十幾二十年前,在網路和資訊都不發達的年代,購物中心內裝設計規範可說是一項商業機密。原因在於在那年代,購物中心的設計都還操控在國外設計公司手中,這些公司合約服務項目就是商場規劃、平面立面設計和基本的內裝設計。要他們提供設計規範製作,那就要額外的3、5百萬的費用。業主既然是用高價取得,當然要視為機密。曾幾何時,本地購物中心或大型商場變多了,每一購物中心最終都會湊出一本設計規範,況且在網路上,商場的設計規範唾手可得,這樣的文件也不再被視為機密,也不再被珍惜。再者,國外設計師對於本地的賣場的經營模式無法真正掌握,所做規範也多是隔靴搔癢。我們也不會再花錢請他們提供服務,而是由公共區內裝設計公司提供這項服務,當然價錢也不再是那麼硬。只是要內裝公司提規範,成果經常是良莠不齊,大多數都是人云亦云甚至不知所云,除非是商場經營者很有經驗,有很清楚的想法去主導,否則內裝設計規範也都流於形式。

然而,規範的制定是要大家遵守,如果規範本身根本就不合理或者不能要求廠商據以執行,規範就形同虛設,或者就會造成執行內裝管理的單位極大麻煩。我們曾經執行過很認真很嚴謹的內裝管理規範,在遇到本地的小廠商就如同在教小學生一般耗費精力,我們也遇到更極端的例子是商場經營者的內裝管理單位根本無視內裝管理規範的存在,任由商家的內裝設計師自由發揮,不說商場內裝的整體性無法達成,忽略內裝有關法規及材料審查,也導致對公部門的使照內裝、綠建築等相關審查無法通過,造成無法收拾的困擾。

另一個事實是台灣購物中心經營越來越像百貨公司,對於日趨擴張統設統裝區原來那一套設計規範的邏輯根本沒有用武之處,原因在既然已經統設統裝,購物中心業主將商場的天花地面牆壁都統一作給櫃位廠商,就沒有要承租廠商做內裝設計或施工的需求了。取而代之的是如何要求內裝設計公司設計統裝區的天花地板及牆面,以及規範統裝區承租櫃位做道具陳設。這樣的統裝區設計規範事實上需要更有經驗的設計師和營運單位合作,才能對不同店家不同商品的展演有更細膩的控制。

購物中心燈光照度

商場公共空間照度應該是多少才算合理?我們的歐美商場設計顧問,或燈光設計顧問,或受歐美正規訓練出來的本地燈光顧問一定清楚的告訴你是600LUX,日本的商場顧問,或習慣作日系百貨的內裝設計廠商通常告訴你是1200LUX。(兩者實際上的差異請到微風和新光三越走一遭就可體驗出)。

作為業主或業主代表遇到這個問題經常會左右為難,畢竟公共空間照度標準一定會影響到商場整體照明與用電量:公共走道亮,商品區就要更亮,否則商品就無法顯現出來,這麼一來整體用電量及設備及營運費用就必須提高;但是另一方面又怕商場不夠亮,萬一氣勢不夠比不上鄰近的百貨公司,萬一將來要加燈沒有機會怎麼辦。於是有人就想出聰明的辦法:那就折衷好了,800至1000LUX。

折衷方案真的是我們的答案嗎? 當然不是,因為最後問題癥結不在走道的亮度,而是在統裝區或店家照在商品的亮度,因為商場燈光最後目的在於將商品生動的呈現給客人。只是這些區域的亮度都不是在這些設計師控制範圍內,結果爭執走道區要多亮其實也是白搭。

在環球購物中心設計,日本AEON的經營顧問與姚仁恭大師就是在照度基本觀念上意見僵持不下。幾經折衝最後採取日本人的建議,但完工後實際呈現出來的,公共走道真的是太亮,營運後又須想辦法,例如只開一半數量的走道燈,去調整以減低公共區照度。

再舉一個剛完成的例子,宜蘭「新月廣場」在公共空間剛完成,廠商還沒進駐前,我們去測得公共區走道的照度是800到1000LUX,符合我們設計需求,但在開幕後如果你實際到商場走一遭,看看那些壁櫃區還有統裝區店家的內裝及商品,例如牛仔服飾區、或女性內衣區、還有很多很多的壁櫃店家,或著你跟店家的店員聊聊,你會知道這些區域為什麼商品這麼多樣,但呈現出來卻又這麼無生氣,事實是統裝區和壁櫃區的亮度都不足,內裝設計師一直加碼走道的亮度只是讓商品更暗淡而已。

同樣的在「新月廣場」一樓入口附近化妝品區,那些專櫃的照明卻又亮的讓人睜不開眼睛,理由無他,依照慣常作法化妝品區廠商會自己加設大量照明,如果統裝設計時就已加碼該區照明,兩者相加,呈現出來效果就是現場所看到的過度照明,結果是浪費能源,設備容量不足。

照度應是如何才算是適當,追根究底問題是在如何於設計時的全面檢討整體商品的規劃與內裝的關係。

購物中心主題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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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是不是需要一個明顯的主題?商場的主題是甚麼?商場主題怎麼去呈現?成就這樣的主題設計需花多少錢?這是開發團隊在開發過程中必定會一再提出的問題。從商場設計單位或設計管理者的角度來看這這問題,我們必須反問開發團隊:商場的商品特色是甚麼?與別的商場在商品有甚麼不同?商場應該建構甚麼樣的硬體環境才能呈現商品的特色?主題是否能達成這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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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設計應是依循商場定位而為,畢竟主題這一類的發想不是硬體設計單方面的工作,也包括其他因素如:商場的外在環境、商品的規劃,招商團隊在因應主題的發展其商品的安排,最重要的是商場經營團隊或老闆對於對商場的期望,發展這主題是否真有其需求,是否願撥出足夠的資金去達成。

我們看到主題性比較明顯的商場通常有他客觀上的條件,設計師很容易就可依照外在環境塑造出很好地情境。例如在遊樂園旁的商場,像是美國環球影城旁的城市步道等,他整體街道的環境設計、店面設計、商品設計、甚至行銷活動都很緊密且豐富的結合成一體。相反的,在城市裡全客層的商場,要作出永久性的、明顯的主題就比較難,原因除了商品並沒有太大差異,也因基地擁擠環境塑造很難達成,還不如老老實實的作一個商場建築,我們作冠德中和環球購物中心時,馬董事長就這麼做決擇的。

我們參與的案子也有不少商場在建築設計時帶進主題性的設計,例如很久以前台茂購物中心提出城堡主題,這主題除表現在他的外觀造型、也延伸到室內設計、LOGO、甚至是他的一些紀念品等,因為開發老闆就是希望有一個童話故事的主題。當然也會有一些設計上的主題是硬掰出來的,例如很久以前新竹風城購物中心,設計師對商場主題設計的描述如下「卡薩布蘭加的設計主軸,融合歐、亞、非多元民族風情,散發主題式情境氛圍,讓購物中心呈現多元風貌」。我們可以理解的就是設計師想借用各種設計元素以豐富整體的購物環境?

主題的發展是需要開發團隊在各方面配合與業主的奧援,在台灣,商場的同質性太高,以前每一商場都有佐單奴,現在每一場都有優衣酷,就算在硬體上砸了大把銀子作出主題,顧客還是看不出中壢的商場和高雄的商場有甚麼不同的的方,在這情況下花錢去塑造主題就顯得不切實際。

致於甚麼是花大錢,大江的噴泉、瀑布15年前花了1. 5千萬;蘭城新月的咕咕鐘也花了2千萬,就不用提台茂的城堡外牆造型、薄膜構造的塔尖等所花的費用了。

有關主題的塑造,我們的經驗是省錢很難作出好東西,這是鐵的定律,商場有很多時候為了省錢,草率作些看一眼就不會回頭再望第二眼的東西,例如作一些懷舊復古的場景,放一些骨董道具等,這樣東西沒兩下就破破爛爛,作了等於沒作,真的還不如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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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茂購物中心主題
台茂購物中心主題

洞察與見解

 

桑林規劃設計公司從事商場的開發、規劃、設計已有三十年的經驗。有別於傳統建築師事務所或室內設計公司,桑林規劃設計公司除了提供商場建築規劃設計及內裝設計服務;在大多數的案子我們都是直接參與業主內部的專案團隊,或協助業主組成專案團隊,提供業主開發專案整體流程中的相關諮詢服務,協助業主聘僱設計顧問,釐清顧問間工作與責任歸屬,協助業主擬定開發規模,整合商場招商營運管理與空間、機能或尺度需求,協助審查設計圖說,協助營運單位與設計單位、工程單位的溝通協調、以及店家室內裝修管理,一直至商場開幕。我們在商場開發實務上所累積的經驗是務實可行且豐富多樣。

我們的經驗有來自與國際設計、經營管理、招商團隊一起工作所學到、所記錄下,也有是我們與本地開發業主、建築師、專業團隊共事所累積,也有的是許許多多執行過程中犯下的錯誤所得到的教訓。無論是何種形式,作為一個以提供專業知識為導向的顧問公司,這些經驗都是我們在提供服務時的最大的資產。

我們願意提供一些多年來累積的經驗與業界朋友分享,是我們相信在這商場開發甚至商業不動產開發的專業領域裡,各種專業領域的朋友一定會能體會知識分享的重要性,而唯有透過知識分享才能使我們專業的判斷更有依據。